2025 – 09 – 15 QT 羅馬書 6:8~14

羅馬書 6:8~14 6: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就信必與他同活。
6: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。
6:10 他死是向罪死了,只有一次;他活是向神活著。
6:11 這樣,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;向神在基督耶穌裡,卻當看自己是活的。
6:12 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。
6: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;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 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。
6: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
1. 經文3遍

2. 今天默想經文 羅馬書 6:11~13 這樣,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;向神在基督耶穌裡,卻當看自己是活的。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。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;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。

3. 默想分享 繼闡明信徒與基督同死同活的客觀真理後,保羅進一步教導我們如何將這個真理應用在日常生活中。他提出了兩個關鍵的態度轉變:「看」和「獻」。首先是「看」,這是一個信心的宣告和認定。我們需要憑著信心,在思想和意志上,認定我們向著罪的權勢是「死的」,罪無法再像從前那樣命令我們。同時,我們要認定我們向著神,在基督耶穌裡是「活的」,我們擁有一個能夠回應神、與神交通的新生命。這個「看」是主觀經歷的起點,是用意志去對齊神已經成就的客觀事實。 基於這個全新的自我認知,保羅發出了兩個重要的命令。第一是消極的「不要」:不要再容許罪在我們的身體上掌權,去順從那些舊的私慾。第二是積極的「倒要」:要將我們的生命主權和身體的使用權,完全地「獻給神」。這個「獻上」是一個決定性的、持續性的行動。我們不再將我們的眼、耳、口、手、腳等肢體當作犯罪的工具(不義的器具),而是把它們當作彰顯神美善和公義的工具(義的器具)。這個從「為罪而活」到「為神而活」的轉變,是因我們已經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,這恩典給予我們勝過罪的能力。

4. 今天的回應 主啊,我憑信心宣告,我向罪是死的,向祢在基督耶穌裡是活的。求祢更新我的心思意念,讓這個真理深深烙印在我心裡。今天,我立定心志,不再容罪在我的身上作王。我願意將我的全人——我的時間、我的精力、我的身體——都獻給祢。求祢掌管我的眼目、我的口舌、我的雙手,使用它們成為祢義的器具,去行祢所喜悅的事,榮耀祢的名。奉耶穌的名禱告,阿們。